• 微信

    图书馆微信

  • QQ咨询

    1250071886

  • 在线咨询
  • 首页
  • 资源
    • 正式资源
    • 试用资源
    • 自建数据库
  • 服务
    • 书刊检索
    • 图书续借
    • 新书通报
    • 馆际互借
    • 委托借书
    • 常见问题
  • 互动
    • 咨询服务
  • 概况
    • 本馆概况
    • 馆藏分布
    • 借阅规则
    • 借阅向导
    • 开放时间
    • 联系我们

常用链接ABOUT

当前位置:
  1. 首页
  2. 常用链接
  3. 图书入库

常用链接

  • 图书捐赠
  • 馆长信箱
  • 学院首页
  • 展厅申请
  • 图书入库
  • 新生入馆
  • 读者培训

图书入库

图书馆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具体流程及步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的重要作用,提高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益,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图书馆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是指各学院、部门经费及各级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由图书馆或各学院资料室保存、管理和使用的图书、期刊和电子资源。专题学术活动中印刷、使用的印刷品和图书不归入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

上述入库范围的图书资料报账及入库步骤如下:
   (一)在“图书馆主页”下载并填写书目明细清单(一式二份),由部门负责人、验收人员、图书资料管理员(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图书资料管理员)等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请携带图书发票及发票复印件一份。

   (三)图书资料书目明细清单及图书资料实物交图书馆采编部,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书目明细电子版请发邮箱caibianbu2020@163.com 。
   (四)各报账部门持上述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验收单和购置图书的发票到学校财务部门报账。
   (五)图书资料由图书馆工作人员编目加工,录入图书管理系统由各部门取回投入使用。
    三、图书入库手续请至图书馆二楼采编部办理,联系电话89626506。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附件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办理入库手续,请下载附件二《图书入库清单》。
 
    附件一: 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二:   图书入库清单 

馆舍风采

Copyright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千佛山校区)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