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的重要作用,提高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益,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图书馆现在开始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是指各学院、部门经费及各级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由图书馆或各学院资料室保存、管理和使用的图书、期刊和电子资源。专题学术活动中印刷、使用的印刷品和图书不归入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
二、上述入库范围的图书资料报账及入库步骤如下:
(一)在“图书馆主页”下载并填写书目明细清单(一式二份),由部门领导、验收人员、图书资料管理员(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图书资料管理员)等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图书资料书目明细清单及图书资料实物交图书馆采编部,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三)各报账部门持上述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验收单和购置图书的发票到学校财务部门报账。
(四)图书资料由图书馆工作人员编目加工,录入图书管理系统由各部门取回投入使用。
三、 图书入库手续请至图书馆二楼采编部办理,联系电话89626506。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附件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办理入库手续,请下载附件二《书目明细清单》。